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长江水利事业发展需要,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授权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1950年2月成立至今,长江委先后设计了长江三峡、南水北调中线、荆江分洪、葛洲坝、丹江口等举世瞩目的水利工程,逐步构建起长江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流域综合管理体系,有力促进了流域的发展与保护。作为长江防总技术支撑和参谋办事机构,在防汛抗旱组织管理、责任制落实、监测预报、科学调度、技术指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防范了历次流域水旱等各类灾害,与世界上6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开展了广泛科技交流与合作,先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所需要的其它条件等,详见《长江水利委员会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身体健康。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的理论基础、技能条件或相关工作实践经历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工作实践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学历的,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毕业时除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六)标注应聘人员条件为“只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限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按国家有关规定,含2022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后一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能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人员)。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
四、主要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长江委所属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长江水利委员会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长江委信息网及相关用人单位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关注并下载计划表。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22年2月17日至3月10日17时登录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左方的长江委人事招录专栏,进入二级页面,点击“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录”进行注册登录,在线提交报考申请,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按最高学历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应当真实、准确,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2年2月18日起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2年3月10日17时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2年3月10日17时后,不再接受报名申请,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考试费为5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3月12日8时至3月15日24时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根据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有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联系出示相关证明后减免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岗位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比例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至取消岗位,并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5.查看综合笔试公告。2022年3月21日12时前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人事招录专栏、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长江委信息网等网站发布《长江水利委员会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及综合笔试公告》(以下简称《综合笔试公告》),公布各单位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安排,综合笔试的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资料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6.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指定时间登陆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助打印考试准考证,根据《综合笔试公告》携带提交的原件、复印件等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准考证加盖考试专用章,报考者凭加盖专用章的准考证参加后续考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考试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自备一套复印件上交。
(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经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员工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的2020、2021年毕业生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的证明文件等。
(2)在职或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所在单位的解聘合同或同意报考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待业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涉及到具备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放宽年龄要求的,还应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除按上述分类提交相应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7.考试
(1)综合笔试。学历要求仅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其他岗位统一进行综合笔试,综合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3月27日,现场资格审查于综合笔试前一天进行,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公告发布情况。
综合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不设置辅导用书,也不指定培训机构。
(2)成绩查询。参加综合笔试的考生可于考试3天后登陆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3)专业笔试。设置了专业笔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照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人选。
(4)面试。参加专业笔试或实际操作能力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未设置专业笔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照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专业笔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及面试的形式、内容、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将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人事招录专栏、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长江委信息网上发布。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学历要求仅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计算;未设置专业笔试或实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综合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设置专业笔试或实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照综合笔试成绩占40%,专业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8.体检和考察。依据总成绩,按岗位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到其学校或单位外调或函调的方式进行。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有严重的违纪行为或犯罪前科,或正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存在影响履职的其它情况。
9.递补。综合笔试结束后,若出现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照综合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组织递补。
10.公示与聘用。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等,同时公布本单位和人事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最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其聘用资格无效。
六、回避制度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应当回避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七、联系电话
考务咨询:人才中心梁老师027-82828405崔老师027-82926601
用人单位岗位情况咨询: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网信中心李老师027-82829900,027-82820953
招聘政策咨询:长江委人事局027-82820348
监督电话:长江委纪检组027-82820237
详细信息见来源链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cjw.gov.cn/zwzc/rsxx/rczp/jgsy/60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