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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伊春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147名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2022年02月25日 09:46   点击:[]

    为解决市纪委监委看护力量不足问题,缓解留置场所看护压力,经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人员147名,具体详见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十八周岁及以上(2004228之前出生)、三十三周岁及以下(1989228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

    (五)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六)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七)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确定人选-→成绩公示-→体检-→考察-→试用-→聘用-→调剂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告时间:202222232

    (二)报名时间:202222834(双休日除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地点:伊春市人民警察学校。

    联系人:董春晖,电话:13704581783

    孙禹,电话:15545080099

    甘雨,电话:18714788866

    (五)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22年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4.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像素为100*140,大小不超过20kb,jpg格式的电子版照片,需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六)资格审查:按公告规定的条件,由市公安局进行资格初审,市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由原招聘信息发布单位在同一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结束后,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如果出现末位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伊春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能测评;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笔试写作成绩高者进入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其中一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测评内容如下:

    男子组:10×4往返跑,时间不多于13.4秒;1000跑不多于435秒;纵跳摸高不低于265

    女子组:10×4往返跑,时间不多于14.4秒;800跑不多于430秒;纵跳摸高不低于230

    七、确定人选

    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无异议者,由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应聘者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经体能测评合格后,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2200/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简称“五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市公安局和市纪委监委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十、调剂

    第一次聘用后,如出现空余岗位,按照退役军人优先聘用的相关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由考生提出申请,从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中择优调剂(01岗中如有符合大专及以上学历条件的,可调剂0207岗)、经体能测评合格后聘用。

    (请考生密切关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如出现空余岗位,将及时发布调剂公告)

    十一、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伊春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其他招聘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将另行公布。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伊春市公安局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综合考虑疫情等因素调整招聘工作安排,并在伊春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c.gov.cn/zwxxgk/jgsz/jhzj/2022/02/157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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