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1]19号)精神,现将我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共553个岗位,招聘人员603名。具体情况详见《吉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3年11月11日(含)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5年11月12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11月12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1月12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工作经历条件。招聘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1年11月12日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1年11月12日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2)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可按专业名称对应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6.限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的岗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1年11月12日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7.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岗位。报考者必须符合《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的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已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除外。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员工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8.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9.其他资格条件。招聘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2.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月22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3.网上改报。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招聘人数和取消招聘的岗位,于2021年11月25日上午9:00前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11月25日上午10:00至下午17:00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考点设在吉安市,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题型由主、客观题组成。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面试。
4.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一般职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为1:3,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面试人员按12人确定;备注中注明特殊岗位的接待员、讲解员、播音员、考试系统管理员等岗位考试,按照计划招聘数1:7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5.考试结束后,视考试成绩具体情况进行雷同分析,经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本人签名确认的《吉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⑤2021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⑥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⑦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一般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特殊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等方式。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特殊岗位面试。备注中注明特殊岗位的井冈山管理局接待办公室接待员管理中心接待员岗、井冈山革命博物馆讲解员岗、井冈山干部教育学院讲解员、吉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系统管理员岗和泰和县、峡江县融媒体中心等特殊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人社局负责统筹协调并派人监督,其面试工作应在一般岗位统一面试之前完成。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一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特殊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7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五、监督、咨询电话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6-8286792;
监督电话:0796-822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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